拟纳入黑龙江2017年第四批最低收购价稻谷委托收储库点公示
- 发布者:粮食局录入员
- 发布时间:2017-12-28
- 来源:
按照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、省粮食局、省农发行《关于开展2017 年最低收购价稻谷收储库点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中储粮黑〔2017〕201 号)要求,经各地初审和省级共复核,拟将符合文件要求的2户企业纳入第四批最低收购价稻谷委托收储库点。现将省级部门审核结果予以公示,并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实名向中央储备粮鸡西直属库、中央储备粮虎林直属库、鸡西市粮食局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鸡西市分行反映,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。
受理单位:
中央储备粮鸡西直属库:电话:0467-2691038
地址: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腾飞二段100号
邮编:158100
中央储备粮虎林直属库:电话:0467-5987746
地址:虎林市杨岗镇卫星村
邮编:158100
鸡西市粮食局:电话:0467-2653871
地址: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兴国中路99号
邮编:158100
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鸡西市分行:电话:0467-2662903
地址: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团结街32号
邮编:158100
库点认定条件附件.doc
拟纳入2017年第四批委托库点资格名单.xls